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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轉載的原則:鄧穎芝、車厘哥與武術淫棍》

一名男性「武術教練」與不同女學員做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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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轉載的原則:鄧穎芝、車厘哥與武術淫棍》

一名男性「武術教練」與不同女學員做出擬似性交動作,還紀錄在案放到網上,明顯以指導為名,非禮為實,成為網上熱話。

我見到友人在臉書上分享香港女星鄧穎芝專頁的一篇文章,聲討該位「武術教練」,然而過了一會,我又見到新浪網誌時代的blog友車厘哥,在她的專頁刊登同一篇文章。

誰是原作者,我心中有底。於是我調查一下車厘哥那篇文章的留言,看到鄧穎芝的個人戶口有留言,她的確有問車厘哥能否借用分享(原文:DKLM借share),而車厘哥亦有同意。

然而,當鄧穎芝轉載時,是直接將整篇文章搬到自己專頁,沒有任何標明不是自己寫的提示。

問題就來了,鄧穎芝是藝人身份,各大娛樂新聞報道這個事件,就變成「鄧穎芝千字文鬧爆鹹豬手教練」,車厘哥的話,忽然是「鄧穎芝說」與「鄧穎芝續說」。

張冠李戴,這就是粗疏轉載,不列出處所製造的誤會。

相信鄧穎芝本意並非想冒充作者,只是她義憤填膺,為求方便才這樣做。

有人可能會問,這些牽涉「公共性」的評論文章,最重要是將惡行最有效率地曝光,又沒有收錢,誰是作者有甚麼所謂?

如果作者不是刻意隱名,就不必「手動傳」,誰花了功夫去寫,就讓大家知道,這是很基本的版權概念。評論寫得好,大家也可能會對評論人產生興趣,想去看看評論人以前或之後寫的東西,搞亂了作者,也就剝奪了讀者的機會。

題外話,我受過嚴格的中國武術訓練,又曾學太極拳(當然沒被摸過),太極班上全部都是老人,只我一個後生,師傅希望我能一直學下去,傳承功夫,寧願不收錢。

但我太懶,推辭了。

文:謝天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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